一、謹訂於113年3月30日(農曆二月二十一,星期六)及4月4日(農曆二月二十六,星期四)於本鄉第一公墓納骨堂廣場舉行清明春祭法會。
二、園區廣場設有篷帳及提供桌椅,善信大德自行準備之供品香花、果品、餚饈、飲料、餅干、油、鹽、米、金、銀、財帛等隨喜敬意。(請儘備素品)。
三、為維持會場秩序及安全,當日實施車輛管制,汽、機車禁止進入會場,請依工作人員指示於停車場停放整齊。